紀念性建築以許多不同的形式存在,以下舉兩種例子
古典時期的紀念性建築物,是一個端莊、尊貴的的象徵,也有的是一個理想或精神的象徵,一個代表性質的建築物。如德國的科隆大教堂,它內部的空間挑高又加寬,高塔將人的視線引向上天,直向蒼穹象徵人與上帝溝通的渴望。在這些建築的空間中,能夠很明確的傳達一個訊息或一個故事。
另一種紀念性建築是以一種實體的規劃型態表達了紀念性和莊重性,同時蘊含一些重要的規劃設計理念,這使我想到在日本,有些建築古蹟,都會控制周圍的環境和房屋,像是招牌的限制,顏色的色調,房屋的高度......等,這些都是一個紀念性建築需要的一個周遭配合,使的參訪的人更能了解到要傳達的寓意。
紀念的意義不因該只是存在於靜止形式,就像祭祀的過程中只有面對沉默不語的石碑,或只是一具紀念用處的寓意,還是只是現代高度形式的紀念。我認為一個真正有紀念性的建築,不只單單外觀雕像或是高度這些的形式,一個具紀念性的建築物,是要進入這空間中會有所感動、有所體會,是一個能使建築意涵與環境或事件能互相產生豐富的閱讀,使建築存有的意義得以延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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